时间:2017-04-19 10:28:32 来源: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近日,株洲县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文件规定和县部分单位因工作需要,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同意,拟公开选调16名公务员。这次公开选调,在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全程参与。
据了解,此次选调公务人员报考范围为湖南省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副科以下职务不含副科,报考条件,一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二是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30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后出生);三是2015年3月1日前进入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四是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是无违法违纪行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六是愿意在株洲县工作五年以上,等等。
按照选调程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于2017年4月25日至4月27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30-4:30,在株洲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再进行笔试、面试和体检考核。随后,县人社局将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报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株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将按规定办理调动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