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辖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全力防范因酒驾导致道路交通事故,严厉打击酒驾违法犯罪行为, 4月18日至4月20日晚上,交警大队整合警力在县谭桥地段、滨江大道设卡进行酒驾等交通违法整治,连续三天共查获16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其中1起涉嫌醉酒驾驶。

4月18日晚上,交警二中队民警及协警在攸县谭桥地段设卡,一小时内连续查获5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0时分32分许,一辆号牌为湘B76***的小车进入交警盘查点,民警对驾驶员彭某某进行酒精测试,经检测,其酒精测试含量为63.4mg/100ml,系饮酒驾驶违法行为;20时47分,一台湘B7Q***小车被民警拦停检查。经查,当时驾驶车辆的李某某被检测出酒精含量37.7mg/100ml,系饮酒驾驶违法行为;21时24分,民警查获一台号牌为湘B5****小车,测出驾驶员凌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1.0mg/100ml;10分钟后,一辆号牌为HE****的小车被民警拦停检查,经检测,驾驶员李某酒精含量为43.5mg/100ml;22时14分,民警查获一台号牌为湘BQ****的小车,测出驾驶员酒精含量为24.7mg/100ml。
4月20日晚18时,交警巡逻中队与一中队兵分两路,其中巡逻中队在滨江大道“景翔酒楼”处设立临时执勤点,利用酒精测试棒、执法记录仪,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晚20时30分,一牌照为湘A3VW17的小车,在离执勤点50米远的地方停下来,司机见交警在查酒驾,便弃车而逃。巡逻中队队长胡钢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其制服,并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经测试其酒精含量为6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