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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出台慈善资金管理办法 区财政将每年拨款百万元
时间:2017-03-31 08:44:00 来源:
株洲市云龙示范区
来源截图
本网讯(黄亮 汤婷 报道)近日,《株洲云龙示范区慈善资金管理办法》出台,明确区级财政每年划拨慈善救助资金一百万元,并进一步规范了慈善救助工作。近年来,示范区始终坚持经济发展和民生事业两手抓、两不误,始终把人民群众福祉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断结合辖区实际,出台利民政策。《株洲云龙示范区慈善资金管理办法》从2016年上半年开始酝酿,通过社会事业部细致地摸底调查和党工委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才最终出台。该管理办法明确区级财政每年划拨一百万元到慈善救助资金账户,并接受社会团体和个人捐款;明确了慈善救助的对象、救助标准、审批程序和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成为云龙示范区慈善救助工作的重要政策依据。此外,示范区还决定成立株洲云龙示范区慈善会,具体负责示范区慈善救助工作的开展及慈善救助资金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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