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概况信息

时间:2017-03-24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概况信息

(一)部门简介

基本情况:

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成立于1987年5月,前身为攸县交通监理所,1987年更名为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队,1991年更名为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994年升为正科级机构,办公地址现位于攸县联星街道办事处高岭社区。

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现有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股、工会、事故调处股、车辆管理所、法制宣传股、交通科技股、巡逻中队;7个执勤中队:第一执勤中队、第二执勤中队、第三执勤中队、第四执勤中队、第五执勤中队、第六执勤中队、第七执勤中队;现有在岗民警78人、交通协管员65人。

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所辖攸县面积2664平方公里,全县现有公路里程7990公里,其中国道62公里、省道495公里、县乡公路1157公里,村组道6194公里。截至2016年年末,全县登记在册的机动车总量为13万余台,驾驶人总量为15万余人。

  一、领导分工 

领导姓名

职 务

分管工作

办公电话

彭傅纲

局党委(组)委员、交警大队支部书记、大队长

主持大队全面工作

24239598

段新华

交警大队支部副书记、政委

协助大队长负责全面工作,主管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分管纪检、监察、政工工作

24311748

易前进

交警大队支部副书记

协助大队长抓业务工作,分管科技股、三中队

24338501

刘万生

交警大队支部副书记、副大队长

协助政委抓政治思想和队伍建设工作,分管事故处理工作,分管事故处理股、六中队

24317198

文李震

交警大队支委委员、副大队长

分管车驾管工作,分管车管所、二中队

24338506

丁晓晖

交警大队支委委员、副大队长

分管法制、安全宣传工作,分管法宣股、五中队

24338507

周佳俊

交警大队支委委员、副大队长

分管行政、警务保障,分管办公室、四中队

24311750

张艳龙


 
 

交警大队支委委员、副政委、纪检员

分管政工、纪检、监察工作,分管政工室、七中队

24311765

陈力丁

交警大队支委委员、工会主席

主持工会工作,分管交通秩序工作,分管巡逻中队、一中队

24338517

周政德

正科级干部

暂抽调至县重点工程协调办工作

24338503

贺凤业

正科级干部 

负责“智慧攸县”工程后续工作

24315752

刘新亚

正科级干部

负责基层中队办公用房基建工作

24224366

  二、大队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道路交通管理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的评估,参与城区大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的评价。

    (三)负责组织、协调全县道路交通警(保)卫工作,协调、处置道路上的重大突发事件;负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

    (四)协助维护全县道路治安秩序,在有效控制范围内履行发案防控、嫌疑人盘查的有关工作。

    (五)负责城区涉及交通安全管理的停车(库)、车辆停靠站点的规划建设和挖掘、占用道路的有关审批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全县客运车辆、货运车辆、出租车、公共汽车、剧毒危化品运输车辆、校车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指导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发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负责指导道路交通安全组织建设。

(七)负责业务权限内全县机动车注册登记、牌证的发放、驾驶人考证、驾驶证发放等机动车和驾驶人的管理;负责监督全县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以及农机部门的牌证发放工作。

(八)参与拟订全县城市建设、城乡道路和安全设施规划以及城市出租车、公共汽车等营运车辆发展规划。

(九)负责全县交通管理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应用。

(十)负责全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警务保障工作;监督、检查全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执行财经纪律情况。

(十一)负责全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纪律作风建设和业务培训;负责监督、检查全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工作,查处交通民警的违法违纪案件。

(十二)负责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一)内设机构

根据大队主要职责,共设7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主任:谭政武  办公电话24338500

负责办公文秘、后勤保障和内务规范:

(1)承担大队办文办会、信息统计、综合调研、机要保密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2)承担大队政务公开、综合考评、对外协调以及公务接待工作;

(3)承担大队基建维修、资产管理、物资保障、财务管理、警用装备及劳动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障等有关具体事务;

(4)协助大队纪检、督察、工会工作,承办群众信访、投诉、建议、提案以及内部人员(民警、职工、协管员、临聘人员)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合法权益维护等有关具体事务;

(5)承担大队教育培训和各类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6)承办大队领导与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政工室

负责人:吴刚   办公电话24311758

(1)负责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工作;

(2)负责考核考评、警务督查工作;

(3)承担大队队伍建设、机构编制、考核奖惩、舆情处置、教育培训等有关具体事务;

    (4)负责民警警衔呈报、干部人事、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和惠警优抚工作;

(5)承担工会、共青团、妇女、老干部、计划生育等工作及大队支委的党务工作;

3、 事故调处股

股长:贺文其  办公电话24311762

负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1)承担全县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业务指导和审核把关;

(2)承担全县重特大、涉外、疑难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侦破的组织、指导工作;

(3)承担联星、江桥、春联、桃水、石羊塘、莲塘坳辖区所有道路交通事故的接处警和事故处理;

(4)承担全县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办理工作;

(5)承担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工作;

(6)承办因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

(7)承担大队事故处理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

(8)承担事故处理业务培训工作;

(9)承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4、车管所

所长:易智平  办公电话24312911

负责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工作:

(1)承担业务权限内机动车的登记、牌证发放、过户、注销等车辆管理工作;

(2)承担业务权限内驾驶人的培训、考试、发证、审验、转籍等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

(3)承担全县机动车、驾驶人档案管理工作;

(4)承担全县二手车交易、农机部门牌证发放和机动车报废解体的监督工作;

(5)承担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考试的组织、监督工作;

(6)承担全县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业务的培训、指导和检查工作。

5、 法宣股

股长:王斌能  办公电话24338508

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交通违法处罚工作:

(1)承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的组织工作;

(2)承担道路交通信息对外发布的组织工作;

(3)承担基层交通安全组织建设的指导、协调工作;

(4)承担队属单位及民警执法执勤活动和大队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工作;

(5)承担大队行政复议、行政听证、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6)承担大队交通违法处罚工作;

(7)承担大队法制业务的培训、指导和检查工作;

(8)承担大队行政案件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

 6、 科技股

股长:曹文娇  办公电话24338702

负责交通科技工作:

(1)承担交通管理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应用工作;

(2)承担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3)承担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管理和使用;

(4)承担交通科技设备的配置、维护和管理工作;

(5)承担电子警察和治安卡口交通安全管理非现场执法及移动测速工作;

(6)承担节假日及非工作时间的信息报送、上传下达。

7、 巡逻中队

中队长:胡钢建  办公电话24315749

负责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和维护工作:

(1)承担全县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检查工作;

(2)承担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检查工作;

(3)承担交通警(保)卫任务的组织工作;

(4)承担全县道路交通、治安秩序管理的有关执勤、巡逻、应急管理等工作;

(5)承担路面执勤、协勤工作规范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二)执勤中队

共设7个执勤中队,负责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1、管辖区域划分

第一执勤中队

中队长:易三湘  办公电话24338511

联星、春联、江桥、桃水、石羊塘、莲塘坳

 第二执勤中队

中队长:单永彬  办公电话24338520

 皇图岭、宁家评

第三执勤中队

中队长:谭铁建  办公电话24338530

峦山、酒埠江 

第四执勤中队

中队长:刘国良  办公电话24338540

谭桥、菜花坪、渌田 

第五执勤中队

中队长:夏翔  办公电话24338550

新市

第六执勤中队

中队长:廖雪梅  办公电话24681996

黄丰桥

第七执勤中队  

负责人:陈刚   办公电话24735706

网岭、丫江桥

2、执勤中队工作职责

(1)承担辖区道路交通的秩序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 ;

(2)承担辖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接处警和一般以下事故处理工作(第一执勤中队不承担接处警和事故处理工作):

(3)依法纠正和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协助侦破涉及本辖区的刑事案件;

(4)承担辖区道路交通保卫,协助辖区内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5)承担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6)承担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有关工作;

(7)承担辖区涉及交通安全管理的停车场(库)、车辆停靠站点规划建设和挖掘、占用道路的有关审核工作;

(8)承担辖区客运车辆、货运车辆、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有关工作;

(9)承担大队授权的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

(10)承办大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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