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由县拆违办牵头,网岭政府、县国土局、住建局、城管局拆违执法大队等部门单位参与,已促成网岭镇(原槚山乡)村民文某违建的大米加工厂房进行自拆。

违建拆除前

拆违进行中
该违建位于网岭镇巷口山村下文达组网朱公路旁,占地面积1.26万余平方米,违法建筑面积5000余平方米,现已投资200余万元。当事人在未办理用地规划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2016年6月22日擅自平整土地,兴建厂房。网岭镇城建办、国土中心所当即对其违建行为进行制止,并下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随后,县国土局也对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通知书》。在下达两次法律文书后,当事人文某仍我行我素,继续违法建设。针对此案,县拆违办本着文明执法、和谐拆违的原则,在完成行政强拆程序的同时,组织网岭政府、国土局、住建局、拆违大队等部门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做思想工作,通过宣传政策法规和悉心解说,当事人文某认识到自己错误的严重性,答应在一周内自行拆除该违法建筑。

违建拆除后
29日上午,随着拆违现场的大型起重机将最后一块钢架拆除落地,该宗违建完成全面拆除。该违建的成功拆除,是通过柔性执法来维护法律的权威,净化我县城乡建设环境的体现,不仅给意欲违法建设的人敲响了警钟,也是一次生动地普法教育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