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2-29 15:55:20 来源: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我和母亲常年住院,每年的医疗费让我们背负了很大的经济压力,很感谢政府几年来对我们母子的关心和帮助,我们才能在医院一直接受治疗。”家住天元区泰山路的胡孟辉是一名精神类三级残疾人,母亲周顺枚是一名精神类二级残疾人,周顺枚一直在医院住院接受治疗,胡孟辉的情况稍微好一点,偶尔可以外出走动。母子两人多年来相依为命,政府每月发放的低保救助和周顺枚的两项重度残疾人补助金是这个家庭仅有的经济来源,而两人住院所需的医疗费用,是它的三到四倍。年底去医院结账的时候,除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的医疗费用外,天元区残联依照相关政策,对胡孟辉母子进行了医疗救助,为他们省去了大部分的医疗费用,一年下来母子俩最后只自费了共计不到一千元。
2016年,全区精神病人救助形成了多方扶助的格局,天元区残疾人联合会、天元区民政局、天元区卫生疾控部门共同参与了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区残联按照对精神病患者 “应服尽服,可服都服”的工作目标,对338名贫困精神病人服药对象每人每年给予500元服药补贴,补贴资金16.9万元。针对服药对象的特殊困难情况,按人均500元的标准发放困难补贴16万余元。对22名贫困精神病人住院对象自费承担部分按80%不超过4000元给予补助,补助资金6万元。区卫生疾控部门对辖区730名精神病患者全年进行共3000余次走访,并依据具体情况建档立卡;对56名精神病患者提供每人5000元医疗救助补贴,共计28万元。区民政局对58名住院精神病人按低保户80%,非低保户20%的比例报销住院费用,补助共计15.9万元。
精神病残疾人扶助力度的不断增强,大大减轻了精神病人家庭的经济负担,同时也使我区广大精神病残疾人能够享受到全方位的医疗救治,救治率得到大幅度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