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2-01 00:00:00 来源: 株洲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来源截图
一、外地经验
近年来,怀化市扎实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2015年,全市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信用评级26.4万户,占建档立卡贫困户的99.38%,其中有效授信率88.38%,实现扶贫小额信贷投放4.45亿元,占全省年度投放总额的33.6%,位列全省第一。今年1-9月,新增扶贫小额信贷投放7.07亿元,扶贫小额信贷余额达到9.78亿元。
(一)坚持高位带动,凝聚工作合力
怀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小额信贷工作,将扶贫小额信贷作为“发展产业脱贫一批”的重要抓手,作为全市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作为怀化精准扶贫的重要品牌。书记市长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动员全市13个县市区及早行动、全面覆盖、迅速推开试点工作,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带队赴省扶贫办、省农信联社衔接争取,2015年5月实现了13个县市区全部纳入全省试点县。
(二)突出政策联动,扩大信贷规模
一是大力发展贫困农户自助贷款,支持建档立卡贫困农户自助申请小额信用贷款,自主选择小型生产经营项目,落实扶贫小额贷款及贷款贴息政策。二是积极引导扶贫经济组织带动贫困户贷款,对签订了扶贫产业帮扶协议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等,采取“分贷统还”方式,以受帮扶贫困农户作为承贷主体,以贷款资金作为入股金额,参与扶贫经济组织产业项目经营,由扶贫经济组织承担第一还款责任,并为贫困农户提供10%-15%的保底入股分红。三是探索试点县级产业投融资公司“统贷分还”模式,由公司打捆从政策性银行获得扶贫产业发展专项贷款,然后由贫困农户申请贷款。四是探索预期财政扶贫资金收益权质押贷款,用贫困村三年产业扶贫资金做质押,为贫困农户贷款提供保证。
(三)强化产业拉动,激发信贷需求
一是实施规划引领,全面实施了产业园区3年倍增计划,把产业园区作为精准扶贫的引领工程来抓。二是健全机制引领,着力探索各类扶贫经济组织与贫困农户的利益连接点,提高贫困户组织化程度。三是突出基地引领,鼓励贫困农户因地制宜,选准特色产业,将小额信贷重点投入到本地特色农产品基地项目开发以及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开发,大力发展产业基地,形成“一村一品”产业扶贫格局。
(四)严格考核推动,确保工作实效
一是细化任务分解,将扶贫小额信贷任务分解到13个县市区,纳入地方党政一把手脱贫攻坚考核指标体系,层层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二是认真考核督查。年内组织两次专项督查,查看工作到位情况,对进展缓慢、问题突出的县市区及时通报批评、督查整改,确保试点效果。三是实施考核奖励,出台《怀化市信贷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市扶贫办与省联社怀化办事处联合发文督促各县市区积极争取支农再贷款,扩大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规模,鼓励财政性资金优先存入投放额度大的金融机构。
二、工作建议
(一)明确责任主体
从怀化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际操作来看,扶贫办作为牵头部门,有效发挥了其政策把握精准、协调能力突出的组织优势,充分调动了各部门尤其是县市区及农信社参与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积极性。从省里的政策安排来看,也是由省扶贫办牵头扶贫工作,并负责联系协调省联社在内的其他部门,共同推进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从我市的情况来看,2014年以来,我市扶贫办在省办的指导下,学习借鉴兄弟市州尤其是怀化的经验,有力的推动了我市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因此,建议明确我市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由市扶贫办牵头,省联社株洲办事处配合,人民银行株洲中支、市政府经济金融办等部门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顶层设计
怀化的先进经验充分昭示我们,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关键在顶层设计,建议成立由市委市政府分管扶贫工作的分管领导任组长,分管金融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办公室设在市扶贫办的工作领导小组,以炎陵和茶陵为重点,在信用等级评定、贷款模式设计、风险分担补偿、扶贫产业规划上打出政策组合拳,并将扶贫小额信贷工作作为县市区扶贫考核的重要指标,进一步加强督查考核,确保政策落地生根。
(三)构建市场机制
一是构建“一县一品”信贷机制。引导各银行机构针对“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有贷款意愿、有收入保障、遵纪守法好、信用观念好,参与产业扶贫开发或自主选择了较好的小型生产经营项目”的建档立卡的贫困农户和贫困村的非贫困农户,大力发展5 万元以内的、无抵押、无担保的扶贫小额信贷。二是鼓励创新金融扶贫信贷产品和信贷模式。鼓励扶贫经济组织与贫困户通过资金、土地、劳动力入股合作等多种形式建立合作关系,贫困农户作为借款主体申请贷款后,贷款由扶贫经济组织与贫困农户共同受益,财政部门为贷款提供财政贴息,构建起“贫困农户入股 银行贷款 政府补贴”三位一体的扶贫信贷模式。由扶贫办牵头,在全市范围公开筛选优质、有偿还本金能力的带动型企业和扶贫产业项目与金融机构进行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分贷统还、统贷统还、农户联保、“两权抵押”等信贷产品和的信贷模式。三是加快完善信贷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要加大对贷款贴息的支持力度,扩大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规模及覆盖面,提高分担比例,并对贷款损失予以补偿,充分调动银行机构参与的积极性。四是切实推动诚信体系建设。要学习怀化经验,进一步完善贫困农户评级授信机制,优化评级授信参与主体,补充评级授信参考依据,对贫困农户的家庭情况、诚信记录、劳动力等进行科学量化的计分评级,并加强结果运用,对于评分、评级越高的农户给予更高的授信额度,同时对于失信农户也要加大惩处力度,建立失信农户及经济组织名单制度,定期予以发布,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