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1-11 17:03:55 来源: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为有效保障全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自1998年建立城市低保制度以来,我区先后11次提标,保障标准由1998年的90元/人•月提高到2016年的470元/人•月;自2005年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以来,先后实施了9次提标,农村低保补差标准由2005年的625元/人•年提高到2016年的2640元/人•年。提标资金区财政已于11月2日通过“一卡通”全部直拨到位,共惠及1647人。
城乡低保补助标准的提高,使我区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发挥了社会保障的“兜底”作用,构筑了最后一道“安全网”,有力地促进了我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