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1-13 17:19:30 来源: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11月5日,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对市国土资源局申请执行的株洲市天元区南塘储备地项目11#、12#户腾地一案所涉房产依法进行了司法拆除,拆除房屋面积839.63平方米,标志着天元区“大干一百天,全力保投资”活动首起司法拆除告捷。
2016年2月3日,天元区法院受理了南塘储备地项目11#、12#户腾地一案。经审理查明,该案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程序合法。2016年5月13日,天元区法院在多次上门做工作均未果的情况下,作出准予执行裁定书,法律文书送达后,该户户主未自觉履行。2016年5月26日,张贴公告,限令被执行人自觉履行腾地义务,但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期间,相关各部门和有关领导仍没有放弃努力,多次跟其做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但被执行人仍不予配合。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保障正常的征拆秩序,天元区法院依法对该房屋实施了司法拆除。
执行过程中,市国信公证处全程公证,拆除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此外,天元区法院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媒体记者到场监督。该户的临时安置过渡房已经安排到位,屋内财物也登记造册并搬运到临时安置过渡房。
南塘储备地项目成功执行司法拆除,为该项目的顺利交地扫清了障碍,也为全区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了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