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畜牧水产局进一步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

时间:2016-10-18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探索适合我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模式,既而全面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2015年,由县人民政府投资、新广安(攸县)责任有限公司承建的“攸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正式启动,将我县养殖大镇-新市镇列为攸县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镇,由该处理中心负责新市镇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已于今年3月份投入营运。为切实做好新市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10月13日,县畜牧水产局组织人保财险攸县分公司、新广安(攸县)责任有限公司、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新市镇动物防疫站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召开了新市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专题会议。

  与会人员紧紧围绕我县 “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运作、保险联动”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方针,各抒己见,畅所欲言,认真分析了目前新市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存在的问题,热烈探讨了解决问题的办法,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要求保险公司接到养殖户报告后,应对参保的病死畜禽在12小时内进行现场勘验,并主动与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对接,确保病死畜禽及时得到无害化处理,待收到《攸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病死畜禽接收单》后,方可对养殖户的病死畜禽进行理赔;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应及时到养殖户中收集死亡畜禽(对于参保的死亡畜禽,要待保险公司现场勘验后,才能拖运),并出具《攸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病死畜禽接收单》,要拍摄反映收集现场、无害化处理过程的照片,照片必须保留拍摄日期与时间,并将拍摄的相片编号,存于安全介质中备查;新市镇动物防疫站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全程监管,督促其做好影像资料及处理登记,确保处理到位、记录清晰、数据真实。县畜牧水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洪文献强调:一是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势在必行。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是《动物防疫法》的规定,省市对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有具体的时间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迫在眉睫。二是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意义重大。我县是畜禽养殖大县,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是保障我县养殖业健康、稳定发展,确保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需要。三是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协作。各部门单位要明确自己的职责,根据此次会议议定内容,通力协作,共同做好我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会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根据会议精神,撰写了《攸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给新市镇养殖户的一封信》,印刷了1000份,分发到新市镇各养殖户及相邻农户、村组干部,以新市镇为点,以点带面,逐步营造我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县畜牧水产局
   编:游宇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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