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2016年<?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为大力促进我市旅游业发展,提升旅游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水平,市财政局联合市旅游局等单位下发通知,于10月14日正式启动了2016年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此次项目申报范围重点包括旅游项目建设、旅游规划编制、旅游产品开发、“旅游 互联网”行动计划、旅游形象宣传、旅游营销宣传等。其中旅游项目建设又包括重大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旅游新业态项目开发、旅游咨询服务体系建设、能带动农民脱贫致富的乡村旅游项目等。
此次申报工作将依据《关于促进旅游业发展十条办法》(株政办发〔2016〕18号)和《株洲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株财发〔2014〕32号)文件要求,以市区内项目为主,统筹兼顾县(市),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财政支持的原则上不再安排。支持方式分为贷款贴息、以奖代补和直接补助。市级有关项目单位可直接向市财政局、市旅游外侨局申报,县(市)区财政、旅游部门联合行文推荐县(市)区项目。市财政局、市旅游外侨局将组织项目审核,确定拟补助项目名单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下达项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