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9-09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为确保全镇禁止电鱼、炸鱼、毒鱼工作成效,彻底打击少数存在侥幸心理的违法犯罪份子,让村民“不敢电、不能电、不想电”。
9月8日上午,接到群众举报,酒埠江镇政府迅速与县畜牧水产局执法队联系,组织镇农村办、派出所和动物防疫站快速赶到现场,发现在镇南干渠有3人操作船违法电鱼,没收1台发电机、1台开压器,放生10斤左右鱼。对3名违法捕鱼人员进行了依法处罚并批评教育,让其认识到违法捕鱼的危害,并表示以后不再违法捕鱼。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图:酒埠江党政办 编:刘亚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