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 看法院如何出“招”

时间:2016-08-23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有些人却不把这句话放在眼里,不但欠钱不还,还违抗法律。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权威、促进社会诚信,攸县法院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在全县开展“集中执行•攸县法院秋季攻势”专项活动。8月18日,攸县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申请执行人刘某如愿拿到了自己两年前借出去的借款。

拒不执行? 看法院如何出“招”
贺某的挖掘机成功售出

  为借款作担保,成被告

  贺某以私人名义向刘某借款30万元,2014年3月,因李某想与贺某合伙经营挖掘机,李某则将贺某所欠刘某的30万元及利息转为其借款,贺某则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借款到期后,李某并未按照约定偿还借款及利息,刘某便向法院起诉。

  2015年12月,经攸县法院调解,刘某与李某、贺某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了还款日期,同时约定,若李某与贺某未能按约定期限付清款项,刘某有权申请强制执行。本以为李某与贺某会信守承诺,按期还款,谁知道刘某多次向两人催收借款,两人均声称自己没钱。约定的期限过了,刘某仍旧没有拿到自己借出去的钱。


拒不执行? 看法院如何出“招”
申请人刘某拿到兑现款

  拒不履行义务,被拘留

  案件进入到执行程序后,攸县法院执行局多次做李、贺二人工作,二人均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刘某申请了强制执行。2016年5月,该院得知贺某名下有一台挖掘机正在运营,为使执行程序依法依规,该院执行局干警经过多次调查取证,确定该挖掘机的所有权后依法将贺某的挖掘机进行了扣押。2016年6月,该院向贺某下达限期履行通知书,被通知来到法院的贺某不仅不履行义务还拒绝申报财产,该院遂将贺某进行司法拘留。

  变卖挖掘机,把债还

  在拘留所里,该院干警耐心对贺某做工作,引导贺某理性地认识自己的行为。从拘留所出来之后,贺某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该院再次组织贺某与刘某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贺某同意出售其挖掘机用来偿还借款。为充分维护当事人权益,该院干警向贺某诠释将挖掘机进行司法拍卖与自行变卖的利弊,由第三方对该挖掘机进行价格评估后,贺某将挖掘机进行了变卖。2016年8月18日,该挖掘机成功售出,刘某的钱终于到手。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图:法院
   编:游宇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