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开展《关于2016 —2018年推进市本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实施意见》文件解读培训<?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为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2016 —2018年推进市本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实施意见》(株办发【2016】9号)的文件精神,8月19日上午,市财政局对所有市直部门预算单位财务负责人进行了专题培训。
会上预算科负责人对《实施意见》文件进行了深入解读,详细介绍了文件出台的背景和依据,同时针对文件中的推进政府性基金统筹使用、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协调、推进收费(罚没)和资产处置收入统筹安排、推进专项收入统筹使用、推进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统筹管理、推进专项资金统筹管理、推进跨部门资金统筹使用、推进和规范产业资金统筹安排及产业投资基金市场化运作、推进财政沉淀资金盘活统筹使用、推进预算执行年中评估和动态调整统筹运用等十大措施进行逐条讲解,并指导各部门如何进行具体操作。
通过培训,市直部门预算单位财务负责人对财政资金统筹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为今后我市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统筹使用财政资金指明了方向。据介绍,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根据《实施意见》严格执行,确保各单位将各项规定和举措落实到位,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