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发布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

时间:2016-07-21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7月15日,攸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攸政告[2016]5号)。

  通告明确规定:为防治大气污染,改善我县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节约和利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在全县行政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秸秆。

  有数据表明,焚烧秸秆时,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指数达到高峰值,其中二氧化硫的浓度比平时高出1倍,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比平时高出3倍,相当于日均浓度的五级水平。当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分刺激较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流泪,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炎发生。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环保局 彭华
   编:刘亚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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