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总工会试行职工兴趣爱好活动团队备案登记

时间:2016-06-03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近日,县总工会发出通知在职工中试行兴趣爱好活动团队备案登记。

  通知指出:试行兴趣爱好活动团队备案登记目的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引导和支持职工群众根据各自的兴趣爱好,通过自愿报名自发组织的方式,成立相同兴趣爱好职工的活动团队。由团队组织各种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技术攻关、创新改革、文体竞赛活动,进一步丰富广大职工的业余生活,培养良好的精神情操,形成积极向上、健康活泼的工作和生活氛围。并以此增强工会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号召力,着力推动攸县文明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

  职工兴趣爱好团队属于非官方、非营利性的职工自发组织。坚持“自发组织、自由组合、自愿报名、自我管理”的原则。基本任务就是在兴趣爱好团队负责人的带领下,制定好本团队活动规则,安排年度活动计划,定期组织人员参加有关知识的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兴趣交流、特长展示、实践体验、技能竞赛等活动,进一步寓教于乐,修身养性,拓展视野,提升层次,促进全体团队成员专业技术、综合技能或身体素质的全面提升。

  申请备案登记的条件是:1、团队兴趣爱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活动内容积极向上具备正能量。2、技术协作团队成员10人以上,其他团队成员20人以上,且原则上应为本县范围内的基层工会会员。3、团队成员都有向县总工会申请备案登记的共同意愿,成员个人按要求填写《攸县总工会职工兴趣活动团队成员备案申请表》,并自愿签署参加团队活动的《免责承诺声明书》。

  职工兴趣爱好团队既可以在本单位(企业)组建,也可以跨行业跨单位组建;单位(企业)内部的兴趣爱好团队原则上由所在单位(企业)工会进行备案登记。

  兴趣爱好团队的活动经费以团队成员“AA制”为主、工会经费补助为辅,花费较大且有一定影响的团队活动可以向有意愿的单位争取赞助。工会补助的经费主要用于购置必须的活动装备,严禁将工会补助的活动经费作为补贴发放,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县总工会每半年或者一年,举行一次兴趣爱好团队活动成果展示,评选出优胜作品或展示项目并给予一定的奖励;每年组织一次优秀团队负责人推荐评选,对优秀团队负责人进行表彰奖励。

  据悉,到目前为止已经有“攸县望云国际广场职工业余演唱队”、“攸县文化广场职工戏曲演唱队”、“攸县职工武当三丰太极拳运动队”、“攸县职工悦动圈—快乐徒步队”等职工兴趣爱好团队自愿申请备案登记。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总工会
   编:文婧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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