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驾驶员在烂路上行驶时未注意减速,而车辆发生颠簸导致60岁的陈大爷在乘车途中受伤。6月3日,攸县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受伤的陈大爷如愿拿到了赔偿款。
陈大爷是攸县渌田人,2014年11月9日,陈大爷乘坐攸县某客运公司公司的中型客车从渌田去往县城。当客车行至渌田镇群新村一烂路时,因驾驶员未注意减速慢行,车辆发生颠簸,造成坐在车上后排的陈大爷受伤并住院。经鉴定,陈大爷的损伤构成了八级伤残,伤后需全休一年。在住院治疗期间,因与客运公司达不成一致赔偿意见,陈大爷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客运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22万余元。
2016年3月29日,该案经攸县法院联星法庭依法进行审理后,判决客运公司赔偿陈大爷各项损失16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仍在修养期的陈大爷因着急领取赔偿款,每天都会到法院询问办案法官赔偿款的事。办案法官耐心向其解释,因客运公司与保险公司之间办理保险理赔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让陈大爷调养好身体耐心等待,并相信法院。

陈大爷在领条上按手印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因该客运公司目前运营状并不乐观,需要向外筹款以足额支付陈大爷的赔偿款,所以在判决履行过程中仍需要一些时间。但陈大爷依旧每天都会到该院执行局“催促”执行法官要赔偿款。陈大爷无儿无女,也没有老伴,每次来到办公室,执行法官都会尽力安抚他的情绪,并请他放心,赔偿款一定会一分不落地交到他的手中。同时,执行法官多次与客运公司沟通,希望其能尽快履行判决义务。
2016年6月3日一大早,陈大爷接到该院执行局的电话通知其到法院领兑现款。两个月时间,陈大爷如愿拿到了期盼已久的赔偿款16万余元。
“法官,谢谢你的帮忙,不好意思,之前我总是过来吵,你不会嫌我烦吧?”拿到赔偿款后,陈大爷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说。
“不会不会,我怎么会嫌你烦呢!你往后要注意养好身子,这个钱打到你卡里去了,你要记得去银行取,一定不要把银行卡密码告诉别人。以后有什么困难我可以帮到忙的就过来找我。”执行法官对陈大爷说。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图:法 院
编:文婧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