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村级延伸

时间:2016-02-26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2月25日,攸县召开全县三级干部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刘秀云就加强村级党风廉政建设作强调讲话。  

  刘秀云在讲话中提出要齐抓共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村级延伸。

  第一,要认清形势。抓好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全党来说,是极为重要的一环。一是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2011年8月专门印发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对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履职提出了“五个严禁、22个不准”。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15年,中纪委直接督办村级腐败问题89起,省纪委直接查处村级案件13个。二是纪律要求越来越严。2015年以来,中纪委提出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等重大策略,要求唤醒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用纪律管住党员干部大多数,纪律要求从“宽、松、软”变为“严、紧、硬”。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违反群众纪律方面新增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侵害群众民主权益等;在工作纪律方面增加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在违反生活纪律方面增加了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鲜明地突出了更“全”、更“严”的要求。三是问责力度越来越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抓到底”,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体现了露头就打、严格执纪的更加凌厉的高压态势,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强烈信号。2015年,中纪委监察部网站“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共通报问题979起,点名道姓通报1355人,其中涉及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共416人,占通报村(居)干部人数的53%,占被查人员总数的30%。

  第二,要认清问题。从当前来看,我县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有的在为群众办事中索拿卡要;有的干部把强农惠农资金当成“唐僧肉”,挤占挪用、贪污截留、虚报骗取;有的违规处置集体资产;有的安排扶贫解困等专项资金时假公济私、厚亲优友。从2012年以来,县纪委收到反映村级财务方面信访举报有189起,占村级信访举报总量的60.6%,立案查处的违纪违规党员有64人,占查处农村党员总数的32.4%。中央纪委强调反腐败不能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实际上都是直指群众的身边腐败问题。我们要通过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第三,要认清责任。推进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仅是村一级自己的事,需要方方面面各负其责、共同努力。一要转变观念。村级层面,要克服侥幸心理,不要总认为天高皇帝远,纪律管不到。乡级层面,要克服好人主义,不要总认为家丑不可外扬。部门单位,要克服部门主义。监管部门,要克服形式主义,不要服务就做表面文章,监管就出现空档。各级各部门都要适应新常态,强化三种意识:一是纪律意识。二是担当意识。三是底线意识。二要突出重点。重点之一是财务管理。重点之二是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重点之三是换届选举。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重点之四是纠四风。落实“管事就要管人、管人就要管作风”。三要加强追责。动员千遍,不如追责一个。

  最后,刘秀云通报了近年来全县查处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20起典型案例,要求广大村干部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同时代表县委宣读了村(社区)干部廉洁自律纪律十二条。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县纪委
   编:文婧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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