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记者报道】12月31日,攸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7次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毛春良主持,副主任罗正初、颜学勤、黄清秀、宾玉良、谭小宁出席会议。县领导唐卫湘、李子善,县人民法院院长帅团结,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冯雅文列席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攸县2015年财政预算的议案》;初审了县国民经济和发展计划、县财政预算工作报告及2016年(草案)、预算(草案);初审了攸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初审了《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的议案》;讨论了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讨论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审定了《攸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
周志强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图为任前表态发言)
现场颁发任命书
会议审议了关于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异动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汇报;讨论决定了召开县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会议还进行了相关的人事任免,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名单见后);会议还研究了其它事项。
附:
攸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5年12月31日攸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会议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经审议表决,任命:
袁桂华同志为联星街道人大工作办公室主任;
王志同志为春联街道人大工作办公室主任。
免去:
卢友发同志联星街道人大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曾普清同志春联街道人大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二)会议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龚红果同志的提请,经审议表决,决定任命:
周志强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邓小荣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贺晓勇同志为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局长;
丁旭初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
阳红卫同志为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蔡应物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陈高飞同志为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局长;
左桐林同志为县水利局局长;
单文革同志为县林业局局长;
胡建雄同志为县商务旅游和粮食局局长;
文志辉同志为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吴伟清同志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游江龙同志为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卓文同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周志强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蔡应物同志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张秋良同志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张建林同志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颜继瑞同志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
(三)会议根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冯雅文同志的提请,经审议表决,免去:
朱四平同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图:左振华
编:文婧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