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开展为期8个月的集中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专项行动

时间:2015-11-30 00:00:00    来源: 株洲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来源截图

    我市将开展为期8个月的集中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专项行动

 

  11月27日,我市召开的集中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透露, 11月17日起,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8个月的集中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专项行动,维护金融秩序。

  发布会上,市政府经济研究和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唐琪介绍,截至今年10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2327.7亿元,同比增长14.7%,比年初增加268.3亿元;各项贷款余额为1227.3亿元,同比增长12.3%,比年初增加113.1亿元,存、贷款总量均居全省第三。金融生态环境不断优化,我市在湖南省2015年金融生态评估综合排名中排名第一。”

  然而,在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形势下,一些潜在困难有所暴露,尤其是去年第四季度以来,不良贷款数据出现急剧反弹,部分企业和个人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有蔓延扩大趋势,加剧了金融资产的运行风险。

  据统计,截至10月末,全市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达27.53亿元,比年初增加10.37亿元,不良率比年初上升了0.7个百分点,不良率达2.24%。为此,市政府决定自2015年11月17日至2016年7月17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八个月的“集中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专项行动由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牵头,市政府经济金融办、人民银行株洲中支、株洲银监分局、各银行机构配合,对涉嫌信用卡诈骗、信贷诈骗、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案件进行重点打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侦结移送检察机关,对有偿还能力拒不还贷和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的一批影响较大的民事诉讼案件,由法院集中受理、重点办理,限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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