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们村基本是靠打井取水,水要沉淀后才能饮用,下半年就缺水,现在好了,一拧水龙头,干净的水就来了,方便又健康。”近日,茶陵县平水镇石朱村2组村民杨禾生家安装上了自来水,他对该县实施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赞不绝口。
茶陵地处湘赣边界、罗霄山西麓,总人口62万,其中农村人口53.2万人,是典型山区丘陵农业县。受经济条件及地理环境影响,喝水用水成为群众最关注的问题。根据2004年茶陵县农村饮水现状调查及2009年的复核评估,全县共有32.19万人处于饮水不安全状态,占农村人口总数的51.8%,涉及19个乡镇(街道)的320个行政村。
“主要存在四个问题,一是饮用水水质不合格,二是水量不足,三是取水不方便,四是供水保证率低。”茶陵县水利局谭玉元局长介绍,为了让百姓早日喝上安全水,茶陵县连续多年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列入年度十大民生实事之一。
2011年,该县水利局创新对跨乡、跨村集中供水工程采用“建设 经营”一体化招投标模式,即中标者同时拥有工程建设权和不超过15年的经营权,但工程产权仍属于国家。2014至2015年,因全县范围内剩下的多是农村供水单村工程,村民居住分散,建设资金缺口较大,项目施工困难。该局再次转变思路,采取了土建与管材“分离”的建设模式,即单村工程土建部分由受益村组自行组织实施,不足资金由农民自筹,管材部分由该局进行统一招标集中采购配送,并承担前期规划、施工技术指导及工程验收等工作。
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该县对千吨万人以上的单项供水工程建设实行“四制”,即建设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建设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度;千吨万人以下的工程实行“六制”,即规划建卡、项目公示、主要材料设备招投标、资金报账、巡回监理、落实责任制和水价机制。该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由水利部门在会计核算中心设立专账,实行专户,按照建设进度实行报账制,保障资金安全。工程项目通过县政府网站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今年,该县新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14处,改扩建4次,网管延伸工程8处,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24371人,完成了“十二五”规划建设任务,农村安全饮水工作走在我市前列。
据统计,2006年以来,该县共兴建集中供水工程78处,解决了32.19万人饮水安全问题。目前,该县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也已建成投入使用,今年,该县还将为每个乡镇的水厂配备水质检测室,这将大大增强全县水质卫生监测和供水行业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