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在线】不法商贩将工业盐作食用盐销售被提起公诉

时间:2015-09-18 16:30:51    来源: 茶陵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食盐是人们生活中的必需品,是新陈代谢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物质,我们每个人每天都在食用食盐。但是,却有不良商家为谋取高利润铤而走险销售工业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

9月17日,茶陵县人民检察院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被告人刘某向茶陵县法院提起公诉。

经查,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被告人刘某在明知要到当地盐务管理局指定渠道处进盐,但其为了牟取更高利润而多次到长沙市高桥大市场赵某处购进“雪天” 牌绿色加碘精制盐共计216件(重约5.2吨),放在茶陵县某农贸市场的某冷冻品批发部内,并给某南杂批发店进行销售。2015年1月30日,茶陵县盐务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该南杂批发店查获400克小包装绿色加碘精制盐2件。经查,该盐系刘某提供销售。

经湖南省盐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刘某销售的盐产品不符合食用盐标准,碘含量为0,系工业用盐。经检测,该盐产品包装系假冒产品。

办案检察官认为,被告人刘某明知销售的食用盐不符合安全标准而进行销售,足以造成碘缺乏引起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湖南省属于严重缺碘的地区,而碘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之一,碘的主要来源于膳食,在体内主要参与甲状腺激素的合成。甲状腺激素具有增强新陈代谢,促进生长发育的作用,当人体缺碘时,可因甲状腺功能紊乱而导致碘缺乏病。工业用盐中含有大量的亚硝酸盐,将工业用盐替代食用盐使用极易引发食物中毒,轻则缺氧、身体青紫、头痛、头晕、恶心、呕吐,重则导致昏迷,甚至死亡。

【编辑:欣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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