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从2015年9月1日起,炎陵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宣传发动阶段(9月1日-9月10日)、集中整治阶段(9月11日-11月10日)、长效管理阶段(11月11日至以后)。整治违法内容广泛,包括驾驶拼装的汽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汽车上道路行驶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汽车,伪造、变造汽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登记证书的汽车,驾驶汽车未放置临时号牌的,未依法进行注册登记上道路行驶的汽车,未取得临时号牌上道路行驶的汽车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行动采取巡特警大队与交警大队联合执法的模式进行。执勤方式根据工作实际,开展多时段多形式的联合执勤执法活动,提高执勤执法效果。集中整治期间,鼓励广大群众参与。凡是实名、现场指认汽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等机动车违法的,经交警查证属实,给予奖励人民币100元,并回复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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