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人报》头条:在庭审一线守卫

时间:2015-07-12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湖南工人报》头条:在庭审一线守卫

在庭审一线守卫
攸县工会干部任人民陪审员参与劳资纠纷案审理履职记

  “庭审时,看到工会干部陪审员坐在庭上,我心里就有底了。”近日,在医院接受治疗的株洲攸县尘肺病三期患者周乐云终于拿到14.8万元的工伤赔偿款。这起历时2年多的工伤赔偿案,在该县工会人民陪审员的全程参与下,终于结案。

这只是攸县工会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的一个缩影。

2013年,攸县湖南坳乡农民工周乐云被鉴定为尘肺病三期并予以工伤认定。他找到自己曾工作的攸县上严塘煤矿协商赔偿,在多次遭到煤矿老板拒绝后,周乐云向攸县人社局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判决煤矿给我15万元的赔偿,但煤矿老板只愿意出10万。”周乐云说,他和上严塘煤矿的老板对这个裁决结果都不满意。周乐云觉得自己身患重病,15万元的赔偿太少,而煤矿老板认为周乐云只在上严塘煤矿工作4年,凭什么由他最后买单,加上煤矿效益不好,“答应赔付的10万元,也提出要分期付款”。     看到煤矿老板强硬的态度,周乐云于今年2月再次向攸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严塘煤矿赔偿其工伤款20多万元。

在这次庭审中,攸县总工会副主席苏华、王娇敏作为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他们是2014年由该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担任人民陪审员,主要负责参与县人民法院涉及职工劳动合同纠纷、工资报酬纠纷、工伤事故赔偿纠纷等案件的审理。     当天,周乐云带病出现在攸县人民法院民一庭的庭审现场,因赔偿数额当庭又与煤矿老板发生争执。

“当时双方势同水火,不同意调解,法庭准备按相关法律条文判决。”苏华不同意民一庭庭长胡纳平的意见,认为尽可能做好工作,协商调解为好。

“法院的判决肯定是支持周乐云的,可判决能执行到位吗?职工现在最需要的是有钱保命。”为了能让周乐云拿到急需的医药费,苏华多次邀请煤矿老板和周乐云的亲朋好友坐在一起,面对面、心平气和地讨论工伤赔偿的数额,经过近10次的协商,双方最终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

一开始,胡纳平并不理解苏华为什么费心费力地去调解这起工伤赔偿案件,当他看到周乐云的家属拿到赔偿金后,坐着煤矿老板的车朝医院驶去时,他才明白工会陪审员努力的价值。

“工会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更能保障案件审理效果,有助于提高诉讼双方的认识,提高结案效果。”胡纳平说,作为法官更多地是从法律条文等“硬性”规定入手审案,而工会干部对企业及职工情况都较为熟悉,当劳资纠纷出现时,他们更多地是从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发展等“软性”情况着手,既可用法律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权益,又可顾及企业的客观情况,从而化解矛盾平息纠纷。     “工会陪审员在诉讼的整个过程中,将结合案件的具体特点,按照调、判结合的原则展开调解工作。”攸县总工会主席张益群说,只要对公平公正有利,对化解矛盾纠纷有利,工会陪审员会随时做调解。“将维权工作深入庭审现场,是工会向专业化维权发展迈进的一大步。”

数据显示,仅2015年上半年,攸县总工会两位陪审员共参与审判30余件涉及劳资纠纷及职工权益的案件,均取得了职工满意、当事双方认可的良好效果。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荐稿: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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