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镇低保工作,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水平,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和部署,大同桥镇积极开展低保评审工作。
一是严格把关。严格保障标准及对象认定范围,按政策实现对因重病、因重残、因年老体弱、因天灾人祸或生存条件特别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家庭,应保尽保。杜绝和纠正错保、漏保、人情保、关系保,杜绝拼户。对纳入城乡低保对象进一步,坚持保基本、可持续、重公正、求实效的方针,对低保对象实施动态管理机制,按应保尽保、应退则退、进退及时、公开透明的要求,严格标准,控制总量,实现“对象审核准确、审批手续规范、档案资料齐全、监督机制完善”的目标,不断提高和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水平。
二是规范程序。新增和续保对象提交书面申请书,由镇村干部对低保对象情况进行审核和入户调查。一是根据核实该户实际情况填写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申请家庭必须如实提供该表所需信息,并由该户家庭成员签字确认,不能由家庭成员以外人员代签,如该户家庭成员所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信息不符,后果由该户家庭自行负责。二是办点干部主持召开有办点干部、所有村干部、老干部代表及其他村居代表(不少于4人)参加座谈会,根据调查情况和征询到的意见,调查组和村提出具体意见。确定无误后组长、村干部、办点干部签字。村干部是整个入户调查、提出意见环节的第一责任人。
三是动态管理。在低保对象动态管理过程中利用信息核对机制,解决低保管理中存在的家庭收入核算难、救助对象认定难等问题,遏制在救助对象认定过程中出现的不正之风,实现社会救助制度的公开、公平、公正。民政办工作人员利用信息平台,及时与村干部沟通,确认低保对象有关信息,切实做到按月、按季、半年或者年底定期核对。与此同时,通过进组入户调查走访,通过按时核对,掌握详尽、真实的数据信息,实现低保动态管理,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标准有升有降。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大同桥党政办
编:刘亚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