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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亭镇:以廉政教育为抓手,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时间:2015-05-06 00:00:00 来源:
湖南省醴陵市政府
来源截图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对此,石亭镇党委书记胡炼红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中央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提出来的新要求,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是“牛鼻子”,必须真正把“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带头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和执行者。 胡炼红认为: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担负起亲自主抓、直接推动、全面落实的总责、主责。同时,还要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监督,促进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在石亭镇机关及主干街道可见大量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的标语。胡炼红说:党风廉政建设以宣传教育为切入点,充分强化镇、村两级党员、干部的思想意识。为此,他们组织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包括开辟宣传专栏、制作宣传横幅、开展以“两个责任”为主题的宣传月活动等。还组织了不同规模和层次的教育学习活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并开展了党章知识抢答赛等活动。 胡炼红介绍:“七一”期间,他们将组织新党员系统学习新党章,加强党性责任意识;第二,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乡、村党员、干部进行专题培训,观看反腐败电教片、参观反腐倡廉建设教育基地,增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意识;第三,通过开展“三严三实”活动,确保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增强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一岗双责”意识,既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胡炼红还表示:作为镇一级党委,将大力支持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从人、财、物方面给予保障支持纪委工作开展。让其敢于、善于承担监督责任,对腐败问题勇于“亮剑”,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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