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主讲人围绕"正人先正己,严防灯下黑"这一课题,从"中央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湖南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强力举措、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剖析、解读《株洲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四个方面,就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进行了全面阐述。
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力度举世瞩目,纪委的权威性不断增强,但是谁来监督纪委,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之一。在新形势下,炎陵县纪委狠抓自身建设,立足抓早抓小,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和监督,严肃查处案件,用铁的纪律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今年4月初,召开专门会议学习传达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全县检监察干部正人先正己,带头遵守和执行纪律。5月初,县纪委印发并实施《炎陵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明确了"谁来监督、监督谁、监督什么、怎样监督、监督工作制度和何时开始实施监督"等问题,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可采取提醒、诫勉、问责、立案审查等7种监督方式。同时,要求对因疏于管理、监督不力导致纪检监察干部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不及时主动报告、查处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应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领导的监督管理责任。
5月7日开始,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学习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建国同志对全省纪检监察干部"严明四项纪律、落实十六个严禁"的要求精神,组织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开展签订《严明四项纪律、落实"十六个严禁"承诺书》活动。
县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强调,"对自己人应该更加严格要求。正人必先正己,只有自己站得稳、立得端、行得正,才能保证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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