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县委书记黄诗燕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廉政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并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县委副书记、副县长文专文参加。
近期,省委下发《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把应追究主体责任的情形细化、具体化,明确出现9种情形,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将追究主体责任。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办法》,并指出,要高度自觉地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从严追究责任的重要性。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好"一岗双责",既要抓其他工作,又要抓党风廉政责任,特别是要抓责任追究,强化政治责任,完善责任体系,坚持统筹兼顾,强化担当责任。要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落实好纪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责主业,从严执纪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坚强队伍。要严格责任追究,在具体工作中,要敢于亮剑,对违规违纪等问题,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会议听取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巡查暨乡科级党政正职述廉评议工作情况汇报》。黄诗燕对纪委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此次活动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加强队伍建设的有效举措,从程序到内容,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他要求,在巡查评议中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的党组织要及时整改落实。要不断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方式方法、实际成效。
会议还听取了党建有关工作情况汇报。黄诗燕要求,要高度重视基层党建工作。基层党建工作既是巩固基层基础、坚持从严治党的需要,也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改进工作作风的需要。要抓住"提位、激励、保障、夯实、严管"五个关键,即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地位,继续实行激励机制,确保村级运转经费和村干部待遇得到保障,进一步夯实基层阵地建设和改善办公条件,要严格管理村干部坐班制、运转经费规范等问题,扎实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落地生根,全面推进基层党建工作。
县领导刘会才、欧阳鹏志、许志汉、饶祥明、黄建中、谭新林、肖锦霞、李军、谷早君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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