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严把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核颁发关

时间:2015-03-31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为认真贯彻《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切实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有效预防控制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攸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从申办程序、办证材料、申办纪律方面严把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核颁发关,认真搞好《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申办工作。

  为进一步严把办证审核关,确保办理一个合格一个。攸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结合工作实际,一是制定了适合我县《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办理程序和审核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审核养殖场、养殖小区申请提交的《动物防疫条件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二是在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到养殖场、养殖小区实地审核其设施设备情况。内容包括养殖场、养殖小区的选址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具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是否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兽医技术人员或乡村兽医人员;是否按规定建立免疫、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畜禽标识等制度及养殖档案等。对符合办证条件的在接到申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对条件不够完善的一律实施整改,审核通过后给予办理。

  下一步,该所将进一步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办理程序,强化动物防疫条件监管,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已办证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畜牧水产局
   编:文婧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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