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至12日,攸县国税局组织中层负责人认真学习株洲市纪委和上级局有关春节期间纠正“四风”专项活动文件精神,并下发专门通知,要求全局干部在春节期间严防以下“八个方面”违规行为的发生。
一是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二是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三是违规出入宾馆酒店、私人会所、农家乐吃喝玩乐。四是用公款搞内部聚餐及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五是违规收、送礼金礼品。六是违反公务用车规定。七是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八是违反工作纪律。
市纪委明确规定,这次专项督查活动,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活动持续至3月5日,分为三个时间段,节前重点整治公款吃喝、送礼、在岗情况;节中重点治理公务消费、公车使用情况;节后重点检查工作纪律、上班第一天是否燃放烟花爆竹等情况。
该局在下发通知中明确强调,在这次专项督查活动中,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国税局 刘平辉 彭玉湘
编:文婧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