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纪委获悉,醴陵正着手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烟花爆竹企业的行为。
按照市纪委、市监察局10月份联合下发的《醴陵市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烟花爆竹企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驻醴各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以本人或他人名义在全市各类烟花爆竹企业投资入股的或变相干股分红的、或利用职权干涉执法部门正常执法,为烟花爆竹企业充当保护伞的,将成为此次清理对象。清理时限为13个月,从今年10月份到明年10月份。清理工作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督导检查、查办案件4个阶段。目前处于自查自纠阶段。
市纪检部门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对清理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的,要按照有关纪律要求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对激励对象在清理过程中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一经发现,将公开曝光,并从严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