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飞车英雄”牺牲了

时间:2014-12-05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12月1日下午17时许,县交警大队民警接到110指令称:“106国道攸县大同桥镇新塘村路段发生一起摩托车交通事故,驾驶员已严重受伤。”当即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勘查。

  经调查:当天下午17时左右,驾驶二轮摩托车的贺某沿国道106由北往南行驶,驶至大同桥镇新塘村路段时,因速度过快避让不及,撞上吴某家堆放在屋门前道路上的卵石堆,酿成摩托车受损、自己严重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发前吴某在屋门前堆放了一大堆卵石用于筑院舍前坪,当天下午天黑停工时,剩下一堆2.7米*2.7米*0.5米(高)的卵石堆放在道路西侧非机动车及部分机动车道内,周边并未采取任何警示措施。当贺某驾驶二轮摩托车经过该路段时,由于速度过快,再加之天色已暗视线不良等原因,发现道路上堆放的卵石紧急刹车时已来不及,直接撞上卵石堆侧滑飞过后轰然倒地。从刹车印痕起至倒地挫划痕结束长度达30余米,可见其速度之快,简直是把自己当“飞车英雄”,驾着飞车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贺某当即被送至攸县人民医院,虽经抢救但依然无效死亡,可怜的“飞车英雄”图一时之快却就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鉴于此次事故,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开车切不可超速驾飞车,“十次事故九次快,还有一次也不例外,在视线不明朗的情况下,尤其是晚间行车,更应当减速慢行安全驾驶;道路是用于人与车辆通行的,切不可随意堆放物品,如若由于生产生活、车辆意外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部分道路的,则必须设立警示标识以确保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交警大队 邹德斌
   编:文婧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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