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二十年前,不曾想过曾被世人视为奢侈品的私家车会以世人惊愕的速度走进万千寻常百姓家,在人们陶醉之余,伴随而来的交通事故频发以及带给人们的伤痛却是让人始料不及的。经济的发展让我们拥有了私家车,可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和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却远不能同步,因为不良交通行为习惯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这一切向人们警示:提升国民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迫在眉睫!因此,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显得尤为重要!这也是我们交警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必须迎接新挑战——为培养人们良好的交通行为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
不夸张的说,“文明交通”其实是一种习惯,习惯的养成是不可能一促而成的。它需要的是春雨润物细无声的点滴渗入,而不可能仅仅靠集中突击、阵雨过身湿地皮的突击宣传而能达到目的的。当然,并不是说这种大规模、全国性的宣传就不必要。相反这种基全国之力、调动全社会之资源举行的各种宣传活动能起到震撼作用是不可低估的,它可以让人们在无处不在的交通活动中,看到、听到、感受到有关交通安全的信息,人们会有所触动,会思索,然后可能会有所收获。但前面说了,习惯是在长期的社会活动中养成的,而不可能指望一年一度的大活动能改变人们已习惯的出行方式。
有一则笑话:有个大师傅,手艺很好,人家要办酒席,都来请他,他每次烧菜前挑选猪肉的时候,第一块总是切下来放在自己的衣襟里,带回去和太太同享,习以为常。一天在自己的家里为孙子办满月酒,习惯性的动作第一块肉还是放进自己的衣襟里。他太太看到了,就跟他说,你怎么了,今天是在我们自己的家里呀,他回答说,不好意思,我已经习惯了。
虽说这只是一个笑话,但也有一定道理:习惯就是养成的,不管好的习惯还是坏的习惯,文明的习惯还是不文明的习惯。
固然,我们有着五千年辉煌的文明史,但绝不能因为曾经的辉煌而固步自封、停滞不前。历史在发展,时代在前进,我们在某些方面还有很多需要向别人学习的地方,比如“交通习惯”。试想,在我们身边,人们对交通法规又有多少了解?很多人,尤其是老年人及孩子们,他们闯红灯、不走斑马线都习以为常,因为他们不懂或者不屑。而有车一族很多也是怎么快就怎么来,当然这部分人也分两种:第一种是开霸道车,这类人是“老子天下第一”,谁敢拦我?想怎么开就怎么开,怎么快怎么走,全然没有把法律放在眼里,自认为什么事都摆得平,这种害群之马虽是极少,危害却极大;第二种是心存侥幸,偶而强超一次车,偶而抢一点红灯,偶而占道行驶、偶而……长此以往,偶而就变成了必然,自然就成变成了习惯,再想慢下来,不违章反而不习惯。正是因为这些不良交通习惯、这些不文明的行为,再加之如今如雨后春笋般林立的、通过速成班培养出来的,被戏谑为“马路杀手”的,无知无畏得令人心惊胆寒的考证驾驶员。如此如此,才造成了交通秩序的紊乱、事故的频发!
前面说过,我们不能背负五千年文明的重负而固步自封,新的形势让我们急需学习,学习和借鉴先进的文明。比如交通文明。据资料显示:日本无论大小城镇,还是乡村旷野,公路路口都设有交通信号灯。在繁华的城市里,虽然人潮如涌、车流如注,而红灯亮时路口绝不会有闯红灯的车;行人过斑马线也绝不会闯红灯,即使乡村的路口也是如此,日本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精神可见一斑。而英、德等西方发达国家也一样,大部分街道都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指示牌、路标等,如有车辆发生轻微碰撞,车主都不会相互指责,更不会对骂,而是有责任的一方主动承认过失,并电告交警、保险公司,交警也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出现在现场,当事人会主动交出证件,各自离开。他们都具有强烈的规则意识,驾车者遇斑马线,一定会减速、停车、礼让,行人横过马路也会行走在斑马线上,而不会图一时方便,随意穿越马路。对照西方发达国家人们强烈的交通安全意识,我们确有不足。
文明是一种社会进步,既然在交通文明方面我们走在了别人后面,我们必须急起直追。大张旗鼓的宣传活动过后,更加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则更要常抓不懈。警钟常鸣让遵规守法成为人们的习惯,让不文明交通行为成为“过街老鼠”,这样才能让我们的社会更安全,人们的生活更和谐、更幸福。
相信在新的一年里,我们交警队伍在政府的重视下,将以踏石有印的实干精神、抓铁有痕的雷霆手段与全国人民共同努力,打造一个更为和谐、安全、畅通的交通秩序,为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贡献。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交警大队 王珏
编:刘亚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