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新增2件国家一级文物

时间:2014-12-08 16:49:00    来源: 炎陵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近日,省文物鉴定委员会专家对我县馆藏红军标语进行了鉴定定级。

  在开展可移动文物普查过程中,通过前期清库整理,共遴选出93件红军标语需鉴定。省文物鉴定委员会专家通过实地查看、听取讲解、专家讨论等方式,对一条条标语分别进行了鉴定定级,并对馆藏文物类别划分、规范定名进行了指导。

  经鉴定,我县新增国家一级文物2件,二级文物9件,三级文物51件,进一步丰富了馆藏珍贵文物数量,为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奠定了基础。

[责编:彭新平 监审、签发:冯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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