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和检察官的制度”这意味着这些工作安排今后将会做到有制度可依。
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体系保障。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科长陈济刚表示,过去法院、检察院招录公务员基本是通过湖南省统一公务员招录,这一制度的提出拓宽了法治队伍建设的人才保障渠道,将有利于充实司法队伍的专业力量,提高司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从事律师工作的刘智认为:将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招录为立法工作者、法官和检察官可促使法治队伍更加规范和专业。
两位采访对象高度认同这一制度,并对相关措施的细化和落实充满期待。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科长陈济刚说:“相信不久以后,从中央到地方将层层出台与之相配套的办法和细则,作为基层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将密切予以关注。”律师刘智则表示:“希望多选聘一些职业经验丰富、群众信任、真正愿意为百姓服务的专业人员加入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