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效显著(二)

时间:2014-10-24 00:00:00    来源: 湖南省醴陵市政府     来源截图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醴陵各级各部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出的突出问题,坚持突出示范促改、立行立改、彻底整改,以群众满意为标杆推进整改落实,在联系服务群众中践行群众路线,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弘扬优良作风。

整治“慵懒散”、乡镇干部“走读”、国家公职人员打牌赌博、拖欠银行贷款

治理“慵懒散”和乡镇干部“走读”方面。市纪委监察局联合市作风办对有关市直单位、乡镇(街道、长庆示范区)、社区就机关干部遵守工作纪律、在岗在位、迟到早退、乡镇干部“走读”以及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情况进行了47次明察暗访。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进行了处理,对无故缺岗、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事情、服务不优的12家单位、社区全市通报批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人,35人受到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写出深刻检查等组织处理,其中,对9名乡镇值班缺岗“走读”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

治理国家公职人员打牌赌博方面。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市开展国家公职人员打牌赌博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单位国家公职人员中的党员干部都向所属党组织作出了不参与各类赌博活动的承诺。市纪委(监察局)、市公安局对国家公职人员涉赌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共查办涉赌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8人,党纪处分3人,其他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治理国家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方面。下发了《关于印发<醴陵市清理国家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工作方案>的通知》,对拖欠银行贷款国家公职人员实行了“三停四不”措施。目前,已收回不良贷款75.66万元,其中本金51.32万元,利息24.34万元,清收本金的任务完成了73.8%。

整治惠民政策不落实和缩水走样、拖欠群众钱款、信访积案、村级财务及“三资”、村(社区)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违法违纪行为

治理惠民政策不落实和缩水走样方面。市民政局开展“阳光低保”行动,全市共清退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1859人,新增城乡低保1883人;市住建局查纠违规纳入农村危房改造问题1个;市房产局对纳入城镇保障性住房的人员进行严格审核,取消廉租房1户,查纠违规纳入城镇保障性住房46人。

治理拖欠群众欠款、侵占群众财物方面。市优化办联合市劳动、建设、重点办等部门重点解决了五彩新城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13万元和中铁二十局拖欠25名农民工工资31万余元的问题。目前,全市共查处各类问题85起,涉及97人。

治理信访积案方面。出台了《关于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开展市级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活动,已消化办结24件信访积案。整顿村级财务及“三资”方面。全市343个村、56个居委会已全部实行“村账乡代管”,对全市所有村级财务进行了清理,查处1起村级集体贪污案件,3人被判刑。治理村(社区)等基层干部办事不公、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涉黑涉恶方面。通过广泛受理群众举报和开展明察暗访,梳理各级线索,对村、社区等基层干部办事不公、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给予了坚决打击。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对基层干部举报42件,其中,党纪立案11件,结案5件,处分5人。

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私设“小金库”、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收“红包”及购物卡

治理“三公经费”开支过大方面。出台了《醴陵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对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和支出项目的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对全市纳入预算的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进行了公开,加强了“三公”经费开支情况的监督检查,“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同期下降了45.87%。

治理私设“小金库”方面。继续全面深入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对2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党纪立案调查,并采取了“两规”措施。治理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方面。积极宣传上级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对严禁支出项目从严把关。市纪委监察局发出1000多条廉政短信,对公款送礼、公款吃喝等提出禁止性要求,早打招呼,提前预警,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得到有效遏制。

治理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收“红包”及购物卡方面。49名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前进行了报告;市纪委在升学、节日等期间发送廉政短信600余条,提醒领导干部不得借机敛财;查处党员干部违规办婚宴案例1起,党纪处分1人。市纪委设立了廉政账户(5910),截止目前已收到廉洁自律款6.7万元;党员干部主动登记上交廉洁自律款现金35.9万元,实物3件。

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征地拆迁方面。市国土资源局共征地17宗,面积1988.0145亩,征地补偿款都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6起;并对违规收取的耕地开垦费177万余元全部予以清退。涉农利益方面。市农办建立了“阳光三农网”,所有惠农政策全部在网上公开;对应当纳入“一卡通”发放而尚未纳入“一卡通”发放的12项惠农补贴全部纳入“一卡通”发放;市林业局对公益林补助户原来每亩被扣除0.16元全市计9.6万元的保险费进行纠正,变原来的由农户承担改为全部由市林业局支付;市畜牧水产局开展了生猪屠宰、农产品水产品专项整治,立案处罚违法行为21起,收缴过期兽药228盒(包)、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209头、动物产品199公斤。

涉法涉诉方面。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攸关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强了整改落实,规范了执法办案中收费、罚款、涉案款物处置行为;加强了对政法干警的教育监管和作风建设,实现了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零投诉。

安全生产方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2589处,整改到位2530处,整改率97.72%;打击取缔非法生产户或非法作坊170余处,查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类案件15起,刑事拘留11人,起诉7人,行政拘留36人。“9.22”浦口烟花爆竹重大火药爆炸事故,对5名公职人员予以先期免职处理。

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对全市125家医疗器械、基本药物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检查基本药物品种6500批次,下达整改通知书122份,立案12起;查获一起零售药店非药品冒充药品案,该案已移送至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拘留、取保候审各一人;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排查了551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09份,立案5起;开展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共检查了230家,立案3起;开展了腊制品、豆制品、米粉、桶装水专项整治,取缔无证小作坊14家,吊销小作坊许可证1本。

医疗卫生方面。开展了医疗机构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取缔“黑诊所”2家,拒付补助资金1.6万余元,扣除违规补偿款18.24万元,立案2起;在城区7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导诊台,实行便民惠民服务,将群众挂号、取药等就诊等待时间缩减至15分钟之内。

环境保护方面。对全市重点企业污染隐患进行了大排查,共检查企业219家,6家企业污染设施运转不正常已责令整改;对醴陵新天汇颜料厂、醴陵实远颜料厂等十家中小型颜料企业作出了停止生产的处罚。

教育事业方面。对民办教育机构“四独立”、公职人员入股民办教育机构、教育乱收费开展了专项治理,纠正2起国家公职人员入股办学的问题,取缔了9所学校违规举办的社团活动培训班,清退相关资金33.4万元,立案查处2起,纪律处分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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