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层层推荐、审核、公示、签订管护协议、培训后,10月20日,我县250名护林员全部正式上岗,成为炎陵森林防火和生态公益林管护队伍中的一支生力军。
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巩固提升造林绿化成果,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炎陵县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县林业局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以各乡镇、保护区、林场为单位,合理划分管理区域,每个行政村(居委会)配备1-2名护林员,护林员工资按《湖南省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规定从补偿基金中列支。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与护林员签订管护协议,明确管护区域、管护面积和管护责任。同时,出台了炎陵县护林员管理和考核机制,护林员工资与年度考核直接挂钩。上岗之前,对250名护林员进行业务培训,发放了服装、护林员证和红袖章等必备用品。村级护林员的建立,可有效发挥防火护林的前哨作用,为我县生态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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