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9-30 00:00:00 来源: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规定,从2014年7月1日起,全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照规定办理领取养老金待遇相关手续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60元。
此次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所需资金由省级、县级财政负担,其中,县财政负担25万元。我县共有4.92万人享受本次调整基础养老金,截止9月30日, 县人社局已将7、8、9月份的调整基础养老金全部发放到居民的个人账户,共计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