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召开实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动员培训会

时间:2014-09-29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9月28日,我县召开实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动员培训会,传达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全面实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工作,并对具体操作细则进行了业务辅导。此次会议的召开,昭示着我县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正式开始全面启动。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8月1日下发的关于《湖南省完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对全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予以每人每月80元奖励。第一,必须是本省城镇居民且未在外省市区享受同类奖励的人员;第二,持有《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有效证明的独生子女父母,或持有《无子女证明》的终身未生育亦未收养子女的人员;第三,符合国家法定退休条件并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职工,或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其他城镇居民。

我县召开实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动员培训会
培训会议现场

奖励标准为2014年1月1日后退休或者达到《若干规定》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发放80元奖励金;2014年1月1日前原应享受而未享受增发本人基本工资5%退休金待遇以及在2009年10月22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领取或未领取5000元奖励的独生子女父母,可以选择一次性奖励5000元或从2014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80元的奖励方式。

  此次会议共五项议程。首先,由人口计生局局长吴伟清作动员报告。他详细介绍了我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的历史变迁,并根据工作要求提出了必须做好五到位:一是政策消化到位。工作人员要认真领会上级精神和政策规定,做到程序清、口径准、情况明;二是宣传发动要到位。要创新宣传形式,确保奖励政策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是程序公开要到位。要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和村务公开栏将确认程序和申报对象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四是操作规范要到位。要确保此项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做到申报不遗漏,确认不偏差;五是按时发放要到位。要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尽早把奖励金及时、安全、足额发放到位。

  会上,副县长陈运发强调,实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是一项关系政府诚信形象的民心工程,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抓紧落实到位,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通过抓好工作责任的落实、宣传培训的到位、审核确认的严谨三个重要环节确保该项工作的圆满完成;各相关部门要集中时间和精力,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如期如质的把这项工作落实好,把这项好事办好、办实。

  各乡镇(街道)计生分管领导、组织委员、计生站长、利益导向专职人员,县直和驻攸所有部门单位负责工资核算人员等共260余人参加了会议。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人口计生局 夏文飞

   编:游宇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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