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出台《农村科技示范户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

时间:2014-09-02 17:16:00    来源: 炎陵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近日,炎陵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转发〈炎陵县农村科技示范户管理办法(试行)〉和〈炎陵县农村科普带头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这两个管理办法对加强我县农村实用人才的管理,进一步推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具有重要的意义。

  《炎陵县农村科技示范户管理办法》对农村科技示范户的要求和标准、申报、管理、考核和奖励作了详细的规定,分五章共二十一条;《炎陵县农村科普带头人管理办法》对农村科普带头人的申报条件和标准、申报程序和命名,对农村科普带头人的管理、考核和奖励作了详细的规定,分五章共二十三条。

  据悉,这两个管理办法规定,县科协将对农村科技示范户和农村科普带头人实行动态跟踪服务管理,建立规范的管理档案。县科协每两年组织相关部门对农村科技示范户和农村科普带头人考评一次,对示范作用不明显、不达标的予以淘汰,对考核达标的农村科技示范户、农村科普带头人,县政府一次性分别奖励800元和1000元。对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农村科技示范户和农村科普带头人,县政府另外予以表彰和奖励。这两个管理办法还明确规定,对被认定的炎陵县农村科技示范户和农村科普带头人,县科协将联合相关部门优先安排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和技术指导,优先为他们提供新技术、新项目及信息、资料等服务。县科协将积极宣传农村科技示范户和农村科普带头人的先进事迹,同时举办培训班,组织相互参观和考察活动等。
  

[责编:彭新平  监审、签发:冯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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