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刘某曾因购房合同纠纷将湖南某房地产公司诉至醴陵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某房地产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刘某相应违约金并限期为其办理房产证,刘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近日,醴陵法院“案件大回访”民事行政回访组张华生、叶敏洁对刘某进行了上门回访。“我对案件办理过程中法院干警的办案作风、公正效率以及司法廉洁三项很满意,”刘某表示,但是案件判决后,房地产公司未依照判决履行义务,仅支付了违约金,对房产证的办理却一拖再拖,迟迟没有办下来。他希望法院能够出面解决,确保其权益兑现。
回访法官了解情况后,及时联系到该房地产公司并在后续回访中积极协商、严格督促,公司负责人当场承诺最迟9月底为刘某办好房产证。
根据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开展“千案大回访”活动的相关要求,醴陵法院于2014年3月10日开始对2013年和2014年两个司法统计年度内审结且已生效的100件案件进行回访。回访案件主要由活动办和参加活动的人大代表、执法执纪监督员随机抽取确定,部分重点回访案件则从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涉诉信访不息、影响司法形象以及涉民生的审判执行案件中选取,回访形式主要采取当面回访,要求干警走下去,到当事人身边听取他们对于法院和法官的意见、建议,所有回访内容、方式和过程等均要求作好记录,保证真回访、真意见、真解决。
目前,市法院现已完成对100件案件300余人的回访。当事人的声音不仅记录在卷,也深入了干警心中,更有部分需求已得到及时的回复和解决。从8月10日开始,醴陵法院案件回访活动办将对部分回访案件进行抽查复核,确保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