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专项整治

时间:2014-07-25 00:00:00    来源: 湖南省醴陵市政府     来源截图

7月22日,醴陵市召开清理国家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全市“清欠”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清欠”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易文星出席会议并讲话。

近年来,醴陵市围绕金融安全区创建和金融生态达标工作有序开展,做了大量基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市经济社会与金融业良性互动、健康发展。但受社会信用等多方面原因影响,醴陵市形成了一些不良贷款,其中少数国家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的问题,严重影响了醴陵市党员干部的对外形象。据有关数据显示,截止2014年3月31日,拖欠银行贷款的醴陵市国家公职人员共70人;清收贷款本金金额为69.52万元,共计78笔。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持续深入地开展“四风”突出问题整治,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以完善醴陵信用体系建设,以打造“诚信”醴陵为目标,醴陵市全面启动清理国家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专项整治,该整治活动将于9月15日结束。

会议明确要求,要按照“系统归口、属地管理”的原则,深入开展“清欠”工作,确保完成清收任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责任单位都要成立专门班子、指定专人负责,制订实施方案。二是强化监督力度。将此项工作纳入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由市活动办专项整治组重点督查清收;市委各督导组,具体负责督导本组拖欠银行贷款的公职人员及时还贷,确保足额按时清收到位。三是强化政策支持。对清收工作措施得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对催收后,在规定时限未按要求偿还贷款的,实行“三停”,即领导干部停职、一般干部停工(岗)、停薪;同时,市组织、人事部门实行“四不”,即不提拔、不调动、不晋级、不评先;对未完成清收目标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通报。

易文星强调,一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开展“清欠”工作,是优化醴陵市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和打造诚信醴陵的重要内容,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的重要工作。二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相互协调、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实行“领导包干”制度,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市“清欠”办要加强督促指导。三要强化措施,确保效果。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干部的考察任用、提拔与干部的社会诚信度结合起来;市公、检、法等部门要加大对“清欠”案件执行力度,对恶意拖欠贷款的,人民法院要开辟审判快速通道,审理一批执行一批。同时还指出,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清欠”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要扎实工作,为打造诚信醴陵、诚信干部队伍、加快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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