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株洲市总工会关于市内各级模范职工之家都将进行全面复查的要求,7月1日,攸县总工会就县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创建的模范职工之家复查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此次复查对象是历年来攸县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已经创建的市以上模范职工之家(含职工小家),主要检查这些职工之家设施是否配备、活动是否开展、条件是否符合、能不能真正发挥职工之家服务职工群众的作用。
通过复查符合模范职工之家条件的将继续挂牌保留,不符合条件的将不再保留模范职工之家称号。今后职工之家的创建将实行分级评定命名制,乡镇(街道)工会负责评定本辖区内合格职工之家,县总工会负责评定县内先进职工之家,市总工会负责评定市级模范职工之家,并择优向省总和全总推荐省级和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总工会 向 东
编:文婧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