渌田镇财政所:完善印鉴管理制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时间:2014-06-23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为进一步推进乡镇财政精细化管理,渌田镇财政所从细微处发掘,从小处着手,不断完善印鉴管理制度,最大限度防范财政资金风险。

  一是要求财政所相关财务印鉴必须分管,个人印章(印鉴)必须由个人保管,业务印鉴由单位会计保管,出纳人员不得保管公章,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严禁印鉴管理人员将印鉴私自交于他人保管、使用,严禁印鉴使用时离开保管人控制范围。

  二是需要使用印鉴的业务,所有印鉴使用必须经法人授权,不得私自代理银行印鉴业务,代理银行印鉴业务必须经法人和财政所所长同意。禁止在空白支付凭证、空白票据以及其他空白纸制文件、表册上加盖印鉴。印鉴原则上不能携带出办公室和单位以外使用,若确需携带印鉴外出的,必须由授权人授权。使用完毕后妥善存放,确保安全。

  三是加强印鉴保管安全措施,印鉴保管人员应确保专柜保管印章,做到人在章在,人走章收,入柜上锁。如因学习、休假、临时岗位变动等原因引起离岗的,离岗人员应于离岗当日根据所长授权批准,在印鉴交接登记薄上登记,接收人员签章确认,并办理移交手续。

  四是印章损坏或更换需重新刻制的,需经领导签批后,按有关规定刻制。新印章启用时,旧印交由档案室存档,必须办理移交登记手续。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财政局
   编:文婧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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