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召开

时间:2014-06-26 10:47:00    来源: 炎陵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6月25日,炎陵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0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戴诗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饶祥明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县2013年财政结算批复、决算情况的报告,批准了经省财政厅审核批复的我县2013年度财政决算。会议分别听取了我县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的汇报、贯彻实施《科技进步法》情况的汇报、去冬今春水利建设情况的汇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支情况的汇报以及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的汇报。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室建设的指导意见》。会议还通过了县人民检察院部分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任命。

  戴诗平对我县财政、公安、科技、水利、房产以及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在讲话中要求,要依法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力度,强化财政预算支出管理,切实做好财政预算工作;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执法主体建设,扎实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要健全工作机制,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大整治力度,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围绕县域经济的发展,加大科技的宣传培训,加大科技的创新发展,加大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洪奇、谢协农、廖子强、方小林、张金华,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蒋芷境,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永初,以及"一府两院"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责编: 彭新平 监审、签发:冯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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