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划定洣水、攸河两江四岸沿线为畜禽禁养区

时间:2014-04-17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为打造魅力攸县、宜居攸县,切实做好洣水、攸河两江四岸生态环境保护,保护居民生活用水安全,近日,攸县人民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发布通告将洣水、攸河两江四岸划定为畜禽禁养区。

  通告规定,畜禽禁养区范围为:洣水从下游桐坝电站至上游苏州坝之间为界,攸河从下游宋家洲至上游上云桥电站之间的水域、沙洲、滩涂、护堤地和堤岸外延200米为界。禁养区范围内不得饲养生猪;不得规模饲养牛、羊、兔、鸡、鸭、鹅等家禽;严禁新建养殖场,已建成的畜禽养殖场应限期搬迁或关闭。

  通告还规定,5月31日前将生猪自行处理的养殖户,经有关部门审核后,给予一定的奖励补助;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处理的,由相关部门按市场价格统一收购处理。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畜牧水产局
   编:文婧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