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攸县城区内摩托车管理情况。
一、领导重视,明确要求
自2008年3月启动全县摩托有序停放整治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分别就规范摩托车停放工作召开全县相关部门单位会议,出台了工作方案,细划了工作责任。于2008年出台《攸县城区街道车辆停放管理办法》,召开各乡镇党政领导、县直各单位负责人、居委会、周边乡镇村委会书记参加的《攸县城区摩托车有序停放动员大会》,明确县级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摩托车有序停放整治工作中的职责、任务。要求县级部门、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层层召开动员部署会,迅速掀起全县整治摩托车有序停放专项行动热潮。
二、宣传教化,营造氛围
(一)充分告知:充分利用户外广告、电视、广播、网络、宣传车、电子显示屏、发放致市民一封信、树立温馨提示牌等手段,广泛宣传摩托有序停放工作的意义、任务和重点,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在城区及城区周边乡镇同步进行全覆盖宣传、告知,据不完全统计,在宣传发动阶段,积极营造整治工作氛围,累计发放致市民一封信5万余份,树立温馨提示牌150余块,使摩托有序停放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宣传教化。 1、领导带头宣传,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府“四大家”定期组织、带领相关部门单位上街进行教化、规劝,向市民发放规劝资料,并对乱停乱放摩托车进行纠正,带动全社会人员都来做整治行为的规劝员。2、城管局组织监察宣传。一是巡逻宣传。推行城管包路段的日常巡查监察劝导方式,重点强化对摩托乱停乱放、出店经营等行为的规劝宣传。二是执法宣传。根据情节、程度、后果适度处罚或免于处罚。
三、划设区域,完善设施
在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实施实地勘测,结合人行道的宽度、门店布局、盲道及无障碍设施设置、群众需求等实际情况,坚持“确保行人路权优先”的原则,科学合理划设停车泊位,并用箭头符号标记车辆停放方向,全城共划设近19537处停车泊位,在划设的停放区域旁边竖立摩托、自行车停放指示牌220块。
四、全面整治,有力推进
(一)制定方案。按照“入方格、朝方向、摆整齐”的原则制定了《城区交通管理综合整治方案》,明确了整治的重点内容、主要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二)分期整治。整治分为两个阶段:初期整治阶段、处罚整治阶段。初期整治阶段,为期6个月,由城管大队牵头,各职能部门配合,对城区乱停乱放的自行车、摩托车进行证据保存。当事人初次违章可携带有效证件,写好保证书放行。初期整治阶段后,对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证据保存,并依法、依规、依程序实施处罚。
五、日常巡查,落实查处
城管大队除五个区域中队外,成立一个特勤中队,专门负责摩托车等车辆有序停放管理工作,配备一台执法车辆,每天(含节假日)在城区进行不间断巡逻,发现乱停乱放,不有序停放的车辆进行查处。2010年城区共纠正乱停乱放、违章行为15.5万余起,证据保存违章车辆5万余辆,2013年共纠正乱停乱放、违单行为近2万余起,证据保存违章摩托车、电动车5600余辆,每年查处车辆的数量呈下降趋势。
六、强化考核,长效管理
建立健全考评制度,局考核办专人负责每天到城区主干次道进行巡查,对街道的执法、市政维护、绿化养护、环境卫生等城管工作进行日常状态考核,每发现违规违章行为,对路段责任人进行扣分并通过网络向责任人员发送考核信息,督促限期完成,确保街道状态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