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从省财政厅传来喜讯,炎陵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获评"2013年度全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这是该局继去年后,再次获得此项殊荣。
2013年,县非税局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先后出台了《炎陵县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炎陵县房地产开发联合审批和统一收费的实施方案(试行)》、《炎陵县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炎陵县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等规范管理文件,切实规范和加强了我县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该局始终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纳入预算、统筹安排、规范管理的工作目标,不断开拓创新,继续推进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化、科学化,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去年我县共完成非税收入35993万元,其中:纳入一般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完成23895万元,占全县财政总收入的32.86%;基金收入完成11395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完成703万元。自2004年12月我县非税局成立以来,我县非税收入征收总额从2005年9736万元上升到2013年35993万元,取得了可喜成绩,为县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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