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记者报道】春季开学在即,今天(2月13日)上午,记者从县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了解到今年春季中小学收费事项通知已发出,通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学生应缴费用为65.49-254.97元,高中阶段三年省示范高中和市示范高中学费均为1000元、800元。
据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分城区学校应缴项目和自愿项目两个部分。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按规定向学生收取课本(限经湖南省教育厅颁布目录并经省物价局定价的课本)和作业本费外,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的前提下,还可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伙食费、午休管理服务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校外活动费及按规定代收的教辅资料费。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任何费用。
就校服费(只限城区学校收取)相关负责人表示:小学夏季每套不超过50元;秋季每套不超过70元。中学夏季每套不超过60元;秋季每套不超过80元。每个学生每学期购买不超过2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购买校服。
对于纳入经费保障机制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相关负责人表示:除按规定向自愿入伙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含饭菜加热服务费或大米加工服务费)、作业本费、教辅材料费外,严禁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学校不得收取住宿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住宿费标准由同级物价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按照每生每期不超过300元收费标准核定。
据了解,普通高中可按规定收取学费、书籍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在坚持学生自愿原则的前提下,还可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伙食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和校外活动费、社会实践活动费、按规定代收的教辅资料费,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县教育局负责人介绍,春季开学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继续严格执行“三限”政策: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择校费省级示范性高中2300元,市级示范性高中1800元。
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还表示,2014年将严格规范义务教育收费管理秩序;严格执行小学教辅资料管理政策严格教育收费纪律;严格执行驾驭收费公示制度;继续加大治理教育乱收的工作力度。中小学校不得在正常教学计划外组织有偿补课活动,严禁公办中小学教师组织或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饮水机、校园安全保卫等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各级给类学校都有切实做好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和认真落实学生自愿投保工作。
据了解,今年收费特别值得关注的是,今年城区直管高中学校、职业学校学生伙食费控制标准为:每生每餐早餐不超过5元,中、晚餐不超过10元。今春开学,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得到相关资助。
2月16日是全县各中小学校报到注册的日子,在此,记者提醒广大家长该注意的是,开学当天学校会发放相应的“收费明白卡”,每所学校也有专门的收费公示栏,家长有权拒绝缴纳规定以外的费用。举报电话是12358、24222456、24222253。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图:谭 振
编:刘亚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