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法官,谢谢你,我可以过个安心的年了,这几个月也辛苦你了。”原告贺某某接过15万元赔偿款后说。
“不用谢,这是我们应该做的。赶紧到银行把这钱存了吧,安全一点。”谢法官说。
这是笔者2014年1月13日在攸县法院民一庭所见一幕。
2005年至2012年,原告贺某某的丈夫陈某先后在被告攸县甲煤矿公司和乙煤矿公司从事地下采煤工作。2012年1月,陈某因病住院,医院诊断陈某为长期从事采矿工作导致矽肺等病状。2012年10月,陈某因病去世。失去了家里的顶梁柱,贺某某一家人生活更加艰辛。为此,贺某某曾多次找到两被告要求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共计17万余元,但两被告均以陈某死亡原因以其职业病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存在疑问等理由予以拒绝。2013年10月,贺某某将两被告告上法庭。
攸县法院民一庭受理该案后,考虑到贺某某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等情况,本着照顾弱势一方和调解优先的原则,曾先后5次到两被告的矿上做被告负责人的思想工作,并确定了年前审结兑现到位的工作目标。最终,经过组织双方开展多达6次的调解工作,1月10日,两被告与贺某某达成了赔偿金额总计为15万元的调解协议。1月13日,两被告当庭兑现了该笔赔偿款,也就出现了文中开头的那一幕。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图:法院
编:刘亚云